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网11月8日电 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在发布会上介绍,议案提出,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财政部拟定了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调整方案(草案)。
许宏才表示,议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 【编辑:姜媛媛】 新闻结尾
善良的小䧅子与友谊的奇幻冒险:勇敢面对困境,共同寻找到心灵的归属的相关文章
“天津之源看红桥”——“源文化”地图发布的相关文章
美联储降息后,9月中国LPR未变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世遗双城”共办茶王赛:山海相合 茶旅交融
中国成功发射高分十二号05星
(经济观察)海南“全域限购”松绑 楼市或将进入新阶段
学习贯彻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座谈会召开 潘岳李邑飞讲话 张雨浦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