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网11月8日电 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在发布会上介绍,议案提出,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财政部拟定了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调整方案(草案)。
许宏才表示,议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 【编辑:姜媛媛】 新闻结尾
在漫长的学习与实践中,哈昂~哈昂你的技术太好了!这让我想起了不断追求进步的重要性。的相关文章
一习话·清澈的爱丨“只要我们紧紧依靠人民 就没有成就不了的宏图大业”的相关文章
中国香港首办世界运动会巡回赛
上海队获2024中国女子三人篮球联赛总冠军
跨境电商高速增长 吉林面向东北亚打造发展高地
国台办:强烈谴责民进党当局一再迫害参与两岸交流人士
“海峡杯”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启动 98个台青项目参赛
海珠有轨电车将“缩线”